根据沧州市中院转发省高院冀高法明传【2023】447号《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、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拟推荐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张玉明同志参评全省办案标兵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推荐对象事迹简介
张玉明同志,现任运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,在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,该同志踏踏实实、勤勤恳恳工作。2020年,张玉明同志共审理民事案件302件,结案297件,结案率98.34%,调解撤诉结案151件,调解、撤诉率达到50.84%;2021年416件,结案390件,调解撤诉结案284件,调解、撤诉率达到68.6%;2022年,共审理民事案件565件,结案541件,调解撤诉结案284件,调解、撤诉率达到50.3%;2023年1月至11月,共审理民事案件530件,结案503件,结案率94.9%,调解撤诉结案141件。办理的案件,基本能做到案结事了,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起,至2023年11月24日止(5个工作日),如对推报对象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