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沧州市中院转发省高院冀高法明传【2023】447号《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、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拟推荐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张玉明同志参评全省办案标兵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推荐对象事迹简介
张玉明同志,现任运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,在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,该同志踏踏实实、勤勤恳恳工作,在办案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不断学习法学知识、总结工作经验,最大限度地确保案件的公正与效率,力争做到案结事了,最大限度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。2021年共审理民事案件416件,结案390件,调解撤诉结案284件,调解、撤诉率达到68.6%;2022年,共审理民事案件565件,结案541件,调解撤诉结案284件,调解、撤诉率达到50.3%;2023年1月至8月,共审理民事案件415件,结案377件,调解撤诉结案109件,调解、撤诉率达到46%。该同志办理的案件,基本能做到案结事了,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4日起,至2023年9月8日止(5个工作日),如对推报对象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。
联系电话:0317-2129735
运河区人民法院
2023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