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运河法院执行局召开全体会议,对全面落实省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执行流程化办案模式暨“全要素集约化执行模式”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、再部署。会议由副院长涂鹏主持,党组书记、院长李振勇出席并作重要讲话。
会上宣读了《运河区人民法院全要素集约化执行模式改革实施方案》,并对改革原则、领导机构等内容做了详细解读。党组书记、代院长李振勇就深入推进执行改革提出三点具体要求。
一是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,转变执行理念。省法院确定运河法院进行“全要素集约化执行模式”试点工作,是对以往执行工作的充分肯定,也为我院执行工作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。要充分认识执行改革的必要性,把握执行改革的新内涵,适时调整工作部署和方向,全力推进试点工作。
二是明晰执行改革任务的目标性,助力改革升级。依托原有的四个执行团队,将办案模式调整为“实施启动、研判裁决、外勤实施、财产变现、卷宗归档和协调管理”六个集约执行角色。充分利用“集约化智慧执行系统”,及时归纳、梳理问题,做到随发现随解决。
三是强化执行队伍管理的机制性,激发执行活力。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“三统一”管理职能,为“全要素集约化执行”提供服务支持。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,构建“人员分类、事务集约、权责清晰、配合顺畅”的执行运转模式。
运河法院将按照省院提出的三个月全面完成改革的要求,确保九月底完成试点工作,为全面推广执行改革提供可参考复制的“运河经验”。